中国空间科学学会

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
学会动态
前沿动态
 

关注关注中国空间科学学会CSSR公众号

 

关注关注空间科学学报公众号

中国空间科学学会会费缴纳标准
发布时间: 2022年4月25日

 

(2021年9月17日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)

中国空间科学学会是会员制团体,会员缴纳会费是应尽的义务,是组织观念的体现,也是会员以实际行动支持学会开展活动的重要体现。

根据《民政部、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、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》(民发〔2014〕166号)规定:“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,可以向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收取会费。国务院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民政、财政部门不再核定统一的社会团体会费标准,社会团体可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、工作成本等因素,合理制定会费标准社会团体可以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、工作成本等因素,合理制定会费标准,会费标准的额度应当明确,不得具有浮动性。”

为促进学会的健康发展,结合本学会实际情况,制定中国空间科学学会会费缴纳标准。中国空间科学学会于2021年9月16-18日在哈尔滨召开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,有2/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,并经会员代表1/2以上表决通过,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。

第一条 缴纳标准

(一)个人会员

1. 会员年度会费人民币40元,计每届人民币200元;新入会会员仅需缴纳本届剩余年度会费,不足1年的按1年计。

2. 外籍会员年度会费美元40元,计每届美元200元。

3. 学生会员会费每届一次性缴纳人民币10元。

(二)单位会员

年度会费人民币:

1. 理事长:20000元;

2. 副理事长、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:10000元;

3. 常务理事:5000元;

4. 理事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:2000元;

5. 专业委员会委员:1000元。

(兼任者按最高金额缴纳)

第二条 缴纳办法

(一)个人会费按届收取,一次性缴纳;单位会费按年度缴纳。

(二)会费由中国空间科学学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分支机构统一收取、统一管理。各分支机构要协助学会做好会费收取工作。

(三)学会办公室向缴纳会费的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开具财政部监制的“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”。

(四)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。考虑到对本学科领域所做的贡献,学会荣誉会员、两院院士和65岁以上的会员可免缴会费。

(五)学会将对会费缴纳情况按年度进行通报。

第三条 本规定自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。